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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长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时间:2014-11-06  作者:admin  点击:

现场确认前,请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再次核对、确认,牢记本人网报编号(我市网报编号前四位为“1412”),携带网报信息表(考生下载)及各种证件,以便顺利完成确认工作。
1、现场确认时间: 11月8日上午长治学院南校区应届毕业生,11月8日下午长治学院北校区应届毕业生,9日上午南北校应届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及长治学院往届毕业生,逾期不再补办确认。
2、确认地点: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紫金西路9号,长治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信息表(考生下载),牢记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在录取当年即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工作单位在我市的非我省户籍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b.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每科45元),考生确认报名并缴费后,不再退还。
c.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d.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长治市紫金西街9号(长治大酒店往西200米路北)长治市教育局
邮编:046000
电话:0355-2033345 传真:0355-2033345

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