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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优秀课程评选方案

时间:2013-06-06  作者:admin  点击:

课程教学是教学活动的核心部分,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的基本单元。课程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高校合格人才培养水平的优劣。重视和抓好优秀课程建设,对于加快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步伐,使学校课程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对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特制定优秀课程评选方案:
一、范围:
学校所有课程均可参加优秀课程的评选(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可单独参评)。
二、评选标准:
1、师资队伍:
① 具有一支较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及知识结构的教师队伍,至少有一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② 主讲教师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为校级学术骨干或省级(或校级)骨干教师;
③ 教师能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治学态度严谨,注重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具有创新精神;
④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教学及教学研究成绩显著,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三年内人均发表国家级论文2篇以上,省级论文6篇以上。
2、教学条件:
① 教学计划与大纲:能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育部颁发或省级协作教学大纲进行授课。没有教学大纲的能根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目的和任务认真编写,注重教改,能反映学科发展及知识更新、条理清楚、内容完整、重难点突出;
② 教材与教参:选用适合本专业特点的先进教材(如教育部推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重点大学编著或自编的获省部级以上奖、公开出版的教材)。重视与文字教材匹配的各种辅助教材(声像、光盘等)的建设。重视专业资料的收集,并能使专业资料很好地为教学服务;
③ 教学设备的利用:对配置的现代教育仪器设备(如计算机、幻灯机、投影仪、录像机、VCD等),能充分利用并使其为本课程教学服务,较好地推动本课程建设;
④ 实验(或实习)教学: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管理完善,需有符合培养规格要求的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教学过程对提高学生实验能力效果明显(如个别学生通过实验有小发明创造)。实习教学要有完善的教育实习计划和总结,有严格的组织管理,教育实习学校反映良好,教育实习成绩显著(如实习学生实习期满后参加学校的"未来教师讲课比赛"获校一等奖)。
3、教学过程:
① 教育思想:全体教师能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 教学准备:备课认真、充分,教案、讲稿系统完整,符合教学要求,能较好地反映重难点,并能补充和引进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和成果;
③ 课堂教学:
教学状态:精神饱满,仪表庄重,语言流畅,表述清晰;
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鲜明,语言逻辑性强,注重学科知识的交叉与融合,能较好地把握教学的深度、广度;
教学方法: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能运用多种教学法,引导学生参与学科问题的讨论,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激发学生敢于证伪的决心和勇气;
教学手段:利用现有的教学设备,最大限度地增加课堂的信息量,提高教学效果,有利于教学主客体的互动。
④ 实验教学:
学生能通过本课程的教学,熟练地掌握实验的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实验教学制度齐全,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⑤ 教学环节:
有一定难度和数量的课后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能认真负责地批改和讲评、答疑。学科考核方式注重培养和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考试形式多样,有较完善的试题库,试题能较好地考核学生知识面的深广度,学生成绩成正态分布,有成绩分析报告。
、教学效果:
① 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均质量较高。教学过程的把握上既能兼顾学生的共性要求,又能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教学内容的传达上表意准确,传授的知识能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的兴趣。师德传授中注重为人师表,以德垂范,学生反映优良。
② 校评估组、系(部)评估组、学生对本课程的教学质量评定均为优良。
③ 本课程教师队伍中95%以上的教师教学效果均为良好。
三、评选步骤、程序:
评选分校、系(部)两级进行,采取滚动评选的办法,每两年评选一次:
① 系(部)自评与推荐:
各系(部)按照《优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在评选当年的4月中旬自行组织评选。评选以课堂教学质量为核心进行综合评价,以学生评价为主。自评后申请优秀课程的教研室(或教师)要写出本课程的两年建设计划。5月初各系(部)将本单位自评结果及教研室申请优秀课程的课程建设计划择优向学校申报。
公共课(包括任选课、公共限选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考核和推荐。
② 学校评估:
5月下旬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系(部)推荐的参评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的审核评估。
③ 问卷调查:
在学期末或开学初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评课程进行教学效果问卷调查。同时召开毕业生座谈会以问询方式对参评课程的教学效果作回顾性评价。
④ 学校评审:
由学校优秀课程评审组对参评课程的各项资料包括近二年内的教材、计划、大纲、教学进度表、实验卡、教案或讲稿、参考资料、试题库、试卷分析报告进行检查,结合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情况及学生问卷调查情况,评议出校级优秀课程。
⑤ 评审结果的产生:
学校优秀课程评审组评审完毕,教务处汇总评审情况,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一周后公布结果。
⑥ 争议期:
从公布结果之日起二周内为争议期。争议期内,可提出书面意见交学校优秀课程评审组等待复审。
⑦ 经复议,最后确定优秀课程名单,并向全校公布。
⑧ 跟踪评估:
被评为优秀课程的教研室或教师,每学年教学指导委员会要至少督促检查、跟踪评估一次;根据课程建设的情况,每年验收一次,验收不达指标的,取消该课程的优秀称号,三年内不得参评。
四、优秀课程的管理:
1.凡被评为“优秀课程”的课程,学校要给课程组(或教研室)一定的经费资助。
2、学校、各系(部)成立优秀课程评审组,负责检查、审议课程建设的工作。
3、教务处设立专门的档案,记录并保存优秀课程的有关资料。优秀课程的鉴定材料,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课程组各存一份,分别管理。
4、所有优秀课程按要求制订建设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在学期中期进行课程建设及质量检查。
5、课程资助费不得任意挪用,只可用于课程建设。如必需的资料费及为本课程的建设所需的差旅费等。
6、对未按时完成课程建设计划或过程中终止的课程,除对课程主讲人提出一定要求和提出问题外,还应受到一定的惩处,如影响教师考核、停发课时津贴的奖励部分,追回剩余课程建设经费等。